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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共享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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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并修订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效益考核、购置论证等文件,建立共享服务的制度体系。

3.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建立维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档案,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新增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

5.负责建设维护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化平台。

6.负责组织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

7.负责核算和分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入。

8.负责组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的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应用。

9.负责组织填报教育部、科技部、上海市科委等部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考核评价、信息统计等相关数据。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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