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做好“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三部委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落实国发[2014]70号《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目前,三部委办公厅急件下发通知“关于开展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8]52)”,针对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和重大设施,在2017年度开放共享工作开展评价考核,科技部及财政部已将开放共享考核工作纳入制度化,以后将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考核结果将会通报并抄送财政部,事关学校后续仪器购置经费核拨。
根据三部委考核通知和要求,请各学院填写以下考核资料:
1、 已加盟国家平台设备,填写附表1:服务成效汇总表.
2、 已加盟国家平台并对校外开展服务的设备,填写附表2:开放服务收入汇总表
3、 对“附表3:科研仪器50万元以上清单”,包括已上报和未上报国家平台设备,进行备注
针对不能开放的设备,有下列几种情况请在附表3进行备注:
A、 待报废或者待修(仪器老旧,技术性能落后)
B、 在线检测仪器,无法开放
C、 仪器配件,不单独使用
D、 涉密仪器,不能开放
E、 新购仪器,正在调试
4、 附表4:科技创新成效(2个案例)
案例1:支撑本单位科技创新成效
(主要介绍科研仪器支撑本单位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字数不低于500)
案例2: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成效
(主要介绍科研仪器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主要成效,字数不低于500)
“附表1、附表2、附表3(加备注)及附表4:案例”四份资料务必于9月5日下班前email至:lsflower@tongji.edu.cn,,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交至行政南楼314房间。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984262
三部委通知:科技部办公厅%2B财政部办公厅%2B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5B2018%5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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