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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同济大学实验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4   点击量:

各学院:


第六届实验教学督导专家任期将于202110月到期,按照学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督导在稳定实验教学秩序、规范实验教学活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第七届校级实验教学督导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实验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包括实验教学质量监控等日常监督,为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学院实验教学基本状态监测、管理工作评审等定期监督提供重要支撑。

二、任职资格

1)立德树人,热心教学工作,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

2)与时俱进,教学思想理念先进,了解实验教学改革动态,积极推动实验教学模式、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

3)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

4)为人正派,处事客观、公平、公正,善于与人沟通,敢于发表意见;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推荐要求

实验教学督导聘任,采取教师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实验教学督导实行聘用制,每届聘期为两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实验教学督导可以连续聘任,但原则上不超过三届。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位。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向学校推荐实验教学督导的工作。

请各学院认真推荐,统筹安排,于910日前将推荐的实验教学督导名单(附件1)盖好学院公章后报到行政南楼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16室,同时发电子邮件给liumeiting@tongji.edu.cn

联系人:刘美婷,电话: 65987791


附件1:校实验室教学督导推荐名单


同济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713


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83576

E-mail:zccxx@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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