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气瓶气罐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威胁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强化气瓶气罐等压力容器信息化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经前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保卫部(处)、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联合调研和论证,拟将实验气体采购上线危化品采购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气体线上采购系统建设情况
当前,学校实验气体供应商良莠不齐,部分供气商违规运输气瓶、提供不合格气瓶等问题屡屡出现。2018年以来,学校在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指导下,严格安全准入门槛,建立了实验气体供应商库。2017年,学校上线危化品采购系统(试剂耗材采购平台),实现危化品采购线上审批。2022年以来,学校升级危化品采购系统,实现实验气体线上采购。2023年3月,新危化品采购系统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试点上线,运行良好。
二、实验气体线上采购工作要求
2023年5月10日,新危化品采购系统将全面上线。自新系统上线之日起,所有实验气体原则上须通过系统线上采购,如确有特殊需求,可提交申请,经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保卫处和财务处会签后,方可线下采购。
为保证实验气体线上采购工作平稳过渡,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将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12日设为过渡期。自此期间,仍可通过线下采购实验气体。2023年6月12日后,将关闭线下采购实验气体途径,非库内实验气体供应商将不得进校送气。
三、采购流程
1. 统一身份认证登录https://cgmall.tongji.edu.cn/web/entrance,选择“新系统登录”,点击“地址维护”,确认收货信息;
2. 选择“我要采购”,点击“实验气体”,选择所需商品加入购物车,进入“我的购物车”进行结算,确认订单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
3. 订单经过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审核后发货,由供应商送气至实验室指定地点;
4. 订单将由学校管理部门接收供应商发票统一结算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如实验室有非库内供应商气瓶气罐的,应在6月12日之前退还。
2. 采购实验气体时建议租赁气瓶。如确需采购气瓶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在气瓶投入使用之前或投入使用一个月内前往实验室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气瓶注册登记,并定期向所在区或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报检,确保气瓶在检验有效期内。
3.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库内实验气体供应商。如发现问题可及时与所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联系,后者汇总报送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对违规的实验气体供应商,学校将采取警告、取消库内资格等措施,出现供应商缺位时将增补其他合格供应商入库。
联系人及电话: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葛晨晨 021-65982742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部)处
财务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