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实验教学课程为抓手,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是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济大学第七届实验教学督导任期两年,将于2023年10月届满。为持续开展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督导在稳定实验教学秩序、规范实验教学活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学校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现将同济大学第八届实验教学督导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实验教学督导主要职责为实验教学质量的日常监督,为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学院实验教学基本状态监测、管理工作评审等定期监督提供重要支撑。
二、任职资格
(1)立德树人,热心教学工作,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
(2)与时俱进,教学思想理念先进,了解实验教学改革动态,积极推动实验教学模式、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
(3)为人正派,处事客观、公平、公正,善于与人沟通,敢于发表意见;
(4)身体健康的在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督导聘期
实验教学督导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两年。工作成绩突出者可以连续聘任,但原则上不超过三届。
四、推荐要求
(1)学院推荐,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位;
(2)教师自荐。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于7月7日前将“同济大学第八届实验教学督导推荐表”发送至邮箱:xiaye@tongji.edu.cn。
联系人:夏叶; 电话:65987791
附件:同济大学第八届实验教学督导推荐表
同济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