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经审议,通过《同济大学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详文见规章制度。
会议同意成立同济大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嘉定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沪西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沪北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集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撰稿人:薛辉 顾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