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更加有效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要求
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全校实验室(含国家、部、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充分创造条件对本科生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实行注册制
学校实验室开放实行注册机制,实验室申请开放需具备的条件是: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内容和条件支撑。
符合开放条件的实验室在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登记、注册,成为学校的开放实验室。
三、开放实验室安全教育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得到实验室老师的许可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对不遵守有关实验规定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
四、实验室开放工作量补贴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开放工作,对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教师给予工作量补贴。具体补贴业绩点,由院(系)参照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审核,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核准发放。
五、各级实验室开放管理职责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职责
1.登记、注册学院的开放实验室,核实实验室的开放条件。
2.编制学校开放实验室一览,发布开放实验室信息,促进开放共享、提高开放效果。
3.考核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组织院(系)进行实验室开放成果总结,经验交流,汇编学校实验室开放成果。
4.对开放成果显著的实验室给予表彰、奖励;评选实验室开放工作中共享突出的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院(系)管理职责
1.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实验室开放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和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内容包括:
(1)实验室开放管理:实验室开放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实验教师、学生、实验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环境及安全管理等;实验室开放要进行网络化管理,建立网络信息管理平台,用以向全校师生发布实验室开放的有关信息,包括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开放内容、供开放使用的设备。
(2)实验室开放内容:要有精心设计的实验项目(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等);设计各类实验竞赛,促进活跃开放气氛;允许学生自拟实验课题,实验室提供实验条件支撑。
(3)实验室开放形式、手段:开放要有方便的准入机制、要有合理的引导办法。开放时间可以是全天侯开放、定时开放和预约开放等。
2.实验室开放信息公布
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各实验室应将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开放的实验项目(包括科研项目中开放的研究课题)、开放的实验条件等向学生公布。学生可进行预约登记,并可将自选的实验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老师。
3.实验室开放准备
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内容、学生参与人数,配备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工作。教师要指导学生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制定实验实施方案,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和效果。
实验室开放时,要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必要时可以聘请研究生做助理,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学生到开放实验室的记录工作(包括学生姓名、实验日期、实验内容等),保证学生全部完成自己的实验内容。
4.集合各种资源,促进开放共享
学院必须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包括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科学研究仪器设备及各类创新基地实验设施,构建创新的实验室开放新体系,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提高实验室开放效果。
5.实验室开放成果总结
学生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指导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讨论、交流,并做好成果收集工作。学院每学期汇编实验室开放成果,包括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实验室开放经验总结、学生实验论文、发明专利等。
每学年结束前三周,各院(系)将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实施情况按规定格式、要求,写出书面总结,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实验室开放效果评价依据。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