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订、实施学校关于住房管理的相关政策;
2、对教职工在住房管理和房改执行中的信访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拟定处理方案;
3、负责住房面积核定,一次性住房补贴、按月补贴、升职补贴的发放工作;
4、负责住房补贴发放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新进校教师的住房档案建立及辞职、离校教职工的住房补偿费核算、离校审核工作;
6、负责学校教师公寓、博士后公寓的管理、调配,协调处理住寓人员借住期间的有关问题及逾期人员的处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师公寓、博士后公寓的修缮、改造、验收工作;
8、负责学校托管公寓管理、监督、协调、管理费审核、结算工作;
9、负责住寓人员的租金扣缴, 退寓及未住寓人员的提前退寓住寓奖励的发放;
10、负责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的协调及公寓委托物业管理过程中有关沟通和处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