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
2、参与学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的调研、起草及细则制定工作,并具体贯彻实施;
3、负责编制及申报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预算工作;
4、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工作;
5、负责车辆控购管理及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
6、负责对全校材料、易耗品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的日常监管及审核工作;
7、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的专家库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1-6598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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